2014年6月16日 星期一

《行南》第九期 目錄



          行南隨筆          

Preface
◎  黃奕涵

            行南之窗          


          社會專題          

A freeter's diary at a beverage stall
陳蔚

          行南感謝          


各位支持行南的夥伴與讀者


第九期工作人員


總編輯│黃奕涵
文字副總編輯│陳品君
美術編輯│郭雨婷
資訊與網路組│吳泰融、黃奕涵
秘書│李明容
顧問│李明容

記者&寫手│李明容、莊程洋、陳蔚、黃奕涵

行南隨筆

行南隨筆  Preface

   
        久違了,各位讀者。

        歷經三月占領立法院行動的風風雨雨,相信各位在這段期間中,都成長了許多。對行南而言,亦復如是。也許同樣的,你也曾感到熱情、憤怒、失望、期盼,種種複雜的情緒交織,但這並不使我們感到灰心喪志。相反的,是更堅定了關懷這個社會的初心、堅定了對人的信心。

        由於近期行南文化協會理事會將於九月底進行改組,在交接期間,行南季刊將暫時休刊。在此先感謝各位朋友們近三年來的支持!待新的理事會組建完成後,屆時會再決定是否繼續發行或以新的形式呈現。

        第九期是休刊之前的最後一期,本期為各位繼續追蹤消防員的權益問題,究竟現行制度是否合理,又是否如同消防局所說「對警消有利」?另外,也從海科大的退學制度爭議,從「受教權」的角度,來看退學制度是否需要存在於台灣社會。最後,帶領各位讀者認識那位「操練著熟習的動作」、「笑容可掬地詢問您的甜度冰塊」,一位飲料店打工族的心聲。


行南專題/失控的常態 飲料店打工日記

失控的常態 飲料店打工日記
A freeter's diary at a beverage stall                                                       
                                                                                                                                                                          撰文/陳蔚

  2013年九月開學前我開始找打工,就一個打工族來說,我沒有什麼工作經歷。所以去書局買履歷投去飲料店,是個蠻新奇的經驗。

應徵職務:計時工讀
     希望待遇:基本工資109

  約兩個禮拜後,店長打給我,問了我還有沒有要應徵,「這是很累的工作,而且如果是早上七點上班,你可以嗎?」想起逐漸緊張的存摺,我馬上答應了。

隔天我就去店裡找她談。
「你下禮拜可以開始上班嗎?」
「嗯可以」
「那我們沒有勞健保喔?」
「喔好沒關係」

勞動環境中的風險
  一開始是從廚房的工作學起,按計時器煮茶、煮珍珠。第一個禮拜接下來,就學接電話和去外送。那時覺得我一定是超級新人,第二個禮拜就進吧臺開始學著泡飲料。

  察覺到不太對勁,是工作的第二個禮拜還沒過完,我左手大拇指麻掉。我去看了中醫,整隻左手用藥布和繃帶包了起來,朋友看到後問我是怎麼回事,這是我第一次聯結到職業傷害這個詞。「這是正常現象,因為我們平常這塊就不太會用到,過幾天就會自然好了。」後來我聽店裡的同事這麼跟我說,是拿雪克杯就必須經歷的過程。

  除了這次令我意識到風險外,又實際經歷了幾次災難,在慌忙中忘記用抹布拿剛煮開的茶壺、被剛要冷卻的珍珠燙到、大腿痠了還是得來回前面吧台接電話和後面廚房煮茶、摩托車載著72杯飲料外送,一直到最近還不知道原因,左腳膝蓋麻掉。

「你是不是發生什麼事,臉色看起來很糟。」
「有什麼狀況要說。」
「騎慢一點小心安全。」
「多休息回家泡熱水。」

  同事的關心,讓我很有感觸。當工作環境存在風險,為什麼有三家加盟店的老闆,不願意幫我們保勞工保險,我不知道同事的狀況,但至少我已深刻感受到風險是存在的,而自己是沒有保障的。

不確定的工作時數
「你希望上班的時間是?」
「晚上我比較沒辦法,我可能比較能上早班。」

  一開始上班蠻順利的,店長還說不用客氣,只要有事情,我都可以提早畫假表。假表是每個禮拜四收,然後接著禮拜四晚上或禮拜五,就會公布下禮拜的班表,那麼我就可以把我的課外活動排進去,這樣一來我就能和想像中一樣,有了些收入,也能持續參與著課外活動,至少九月都是這樣的。

  某個禮拜六,我晚上到店裡看下周的班表。「班表還沒出來哦!你要問店長。」我因為害怕之前美好的狀況會失衡,我沒有特別問店長。禮拜天早上還是沒公布。然後禮拜天晚上,只有公佈隔天禮拜一的班表……那週的班表是在禮拜一晚上才公布。之後我也沒有試圖和店長聊,破壞這已失衡的不美好,於是之後班表就幾乎都是禮拜天晚上才會公布。

  我們店裡有個規定,假表收走後,不能再私底下找店長請假。我仍是私底下找了店長兩次。第一次是在禮拜天,當時班表還沒出來,但我得知下禮拜的球隊比賽人手不夠,最後是請假成功了。第二次當時十一月底,但十二月的畫假表還沒印,於是店長跟我說先寫給她,她印出來再幫我填過去,當時我一口氣寫了兩個星期的假。可是當第二個禮拜一,我上班看到出來的班表,我畫的假顯然沒有填過去,自己也沒有確認的情形下,我又私底下去找店長,這次店長幫我調整了班表。

  回想起,十一月時就碰過因為調整班表遇到的問題。那天我是早上七點的班,我們店裡的班表都是,七點半會再有一名同事來上班,那名同事如果是七點半的班,幾乎都會帶著早餐提早到店裡,那天她遲到了22分鐘。「我最討厭這樣,調班又沒有另外通知。」她來到店裡就這麼說「雖然我是第一次遇到。」  

  除了倉促和不定的班表外,有時還會臨時的異動。那天我是上11:00~15:00的班,早上算了時間,先換好制服,帶中途的狗狗去散步,回家一切打點好後,在上班前半小時電話響了:「今天不忙,你休假。」

  那天店長請我打給另一名同事,也是在他上班前半小時,告訴他可以晚一小時上班,我竟然有種情緒紓解的感覺,原來這狀況不只針對我。

  九月中工作以來,工作時數並沒有在應徵的時候講清楚,一開始,天氣還炎熱的時候,其實也經歷幾次延後下班,因為店裡人手忙不過來;但最近天氣冷了,客人往往不是那麼多,當班主管(時常都是店長)大筆一揮,就可以把同事的班做調整,我都再想這是不是老闆的旨意。生意好的時候,公司賺錢賺不過來,就麻煩大家再撐一下,上久一點的班;淡季,看到現場沒有很多客人,也不管班表是怎樣,人手感覺太多就異動。老闆的利潤沒有淡季,因為淡季的成本都轉嫁到勞動者身上。

對於員工的要求與規範
  打工對我來講,只是想要一份薪水,可以拿來付房租、生活開銷和貼補一些中途流浪狗貓的錢。在自認沒有具備很多經歷和專長,我覺得我沒有太多選擇。

  當老闆在每個月一次,這間店所有同事參與的店務會議上,談著上個月的薪資怎麼算的時候,我沒有任何意見,我害怕對談導致的後果,也怕再一次的找工作帶來的不確定感,我和同事也還沒有互信的關係,那些資歷都比較深的同事們,對老闆預告可能調整成時薪103元都沒什麼意見,我也就保持沈默

    第一個月總工時39.5小時,工資4306元,手機津貼50元。
    第二個月總工時97小時,工資10573元,勞健保補貼19342元               
    手機津貼50元。遲到扣減360元。

  找人代班,是同事可以私底下協調的事,這種情形下,班表是不會更動的,只要告知當班主管即可。我代過店長的班,兩小時,她說代班費一小時是150元。因為打卡還是按照班表,這費用是找帶班的人要另外和幫忙帶班的同事算。

  下次幫一位生病的同事代班,我拋開這行情,我跟他提議因為他身體不舒服,我跟他拿109元的時薪就好,他拒絕了我。「按照店長說的150元就好吧。」可是當我下次身體不舒服,找另一名同事幫我代班,她叫我好好休息,堅持只拿一小時100元的價錢,我欣然接受了。

  「我們比起其他的飲料店,有著比較好的服務和整潔乾淨的店面,客人也因此願意來我們這邊消費,我覺得在這邊工作是份榮耀。」我同事曾經這麼跟我說。

  在十一月店務會議上,我們一起看了個影片,在描述服務的態度和表情給人的觀感,同事們大家看完都覺得,給客人一個鞠躬和微笑,是件溫暖又重要的事。我很少做到,在吧台我總是手忙腳亂,尤其是單子爆炸的時候,我泡飲料都來不及了,笑不出來。但我下意識得嘴巴會說著:「您好,紅茶瑪奇朵好喝喔!」「謝謝您,謝謝光臨!」

  除了提供體貼的服務外,店長在店務會議還曾經講過,當店裡客人不多不忙的時候,不希望有人閒在那邊聊天,可以補冰塊、補冰箱、掃地、拖地。那天提早下班半小時,因為有去外送,所以下班前必須點看看外送的金額是否正確。那天腳不是很舒服。不過點完外送,我沒有去休息,我補了冰塊、冰箱,拖了吧臺內的地板,掃了外頭的垃圾……離下班還有十分鐘,去後面廚房拆了進貨後的空紙箱,有下班前,一直保持讓自己有事做。

  在我這家飲料店上班打工,上班是可以免費喝純茶類的飲料,下班的時候還可以帶中杯的下班茶,買飲料可以用7折的員工價(原本是8折,在還是一次可以買很多杯的時候,現在只能買一杯)。

  十一月的店務會議上老闆說,她覺得要倒掉的東西(茶類三小時會變苦澀、波霸珍珠四小時會變硬口感差、檸檬汁24小時會更換成新鮮榨的),還是屬於公司的資產,不希望有人拿去吃,該倒掉的還是要倒掉。我從來沒想過要直接吃波霸或珍珠,但是當有次都快下午三點了,客人一直來、單子沒有斷。

「不然拿這到期的珍珠去吃好了。」
「噢不行老闆說過,公司資產要倒掉還是倒掉吧。」

  我在猜,是不是之前,有同事會把到期的波霸珍珠拿去加到飲料裡,或者是吃掉,可是茶和這些備料,不都是公司資產嗎?為什麼茶可以喝,備料卻不行呢?而且還只是到期的備料。我忍不住臆測,公司其實不把這些當成員工理應享有的,在賺錢為前提的追求下,他會希望員工有種守規矩盡本分,然後才可能有這些福利和好處,可能在老闆開會講之前,加備料是件不成文的福利,後來取消了,我們還是按照規定來,免得可以喝飲料這不成文的福利也跟著消失了。

  除了我之外,同事們互動也都蠻密切的,有些會一起打英雄聯盟,有時候去吃宵夜和夜唱,最近還有一次聖誕交換禮物。我感覺同事是期待我加入的,無論是在他們的休閒活動,還是工作上的互相cover。我實在無法好好「脫離新人」,總覺得這是無止盡的學習,我始終背不熟甜度表,可能跟我不是每次上班都進吧台有關,當然也有部份原因,明明是日益加重的工作,但時薪卻都保持原樣。

  店長在某次開完店長會議的時候跟我說:「你甜度表已經背了快兩個月,怎麼都還背不熟,你在忙什麼嗎?課業嗎?其實大家也都有自己的事情在忙。可是你如果再不快一點背熟,就沒辦法來前面吧臺幫忙。」「剛剛我們店長會議決議說,新人最晚1.5個月就要學會泡所有飲料,你要加油,老闆最近可能會來恩你知道要繃緊一點。」

  曾經聽朋友這樣跟我說:「飲料店或者說服務業是個流動性質很高的,大家可能都是有點過客心態。如果你覺得這家工作待遇不合理就換一家吧。」在我看來,其實僱主和管理階層也是把員工當過客的心態,要求員工給予貼心的服務,給予溫暖的笑容,要求員工不能偷懶,要求員工得會這個會那個,可是當僱主發現,這是一個不合適的新人,沒辦法好好幫忙分擔忙碌的工作,也許就請他走人,反正還有其他人會來應徵接著做。

  龐大的機器需要運作,需要有相關的零件,僱主也許期望這是個投資來賺錢的機器,對應就要有合襯聽話的零件。零件不是不可取代,和期望不同的零件,換掉就好。




行南之窗/從火場延燒到法庭的戰鬥:消防員狀告消防局,辯論庭紀

從火場延燒到法庭的戰鬥:消防員狀告消防局,辯論庭紀實

                                  撰文/莊程洋

編按:「消防員是在社會中享有最優勞動保障的公務員,還是勞動權屢遭侵奪的勞工呢?都是?都不是?」高雄市消防局隊員徐國堯和張家偉,面對消防業務「擴張」的現狀:「民眾幾乎所有難題都找消防員。」且長期以來消防員實則為被政府剝削,強迫加班及未核實發給加班費或補休假。他們終向公務人員保訓會提出訴願,但遭駁回,而兩人再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這也是史上第一起消防員告上消防局。

1226日,第三次開庭。出庭消防員對於消防局不斷讓他們無薪加班不滿。資方(消防局方)卻認為目前制度合理,甚至對消警有利。

第一次開庭時,勞方(消防員方)已就超時工作、強迫加班等情事在庭上說明;第三次開庭,則就超時工作與強迫加班的情事,對法官做更進一步的陳述,與資方展開辯論。因開庭時無法錄音錄影,故記者僅能筆記幾次重要的言詞交鋒,並輔以庭後訪問。

在第三次開庭時,勞方提出,資方應該參考「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第五條第一項:「每人每日加班以不超過四小時為限,每月以不超過二十小時為限。」勞方以此佐證資方超時加班實不合理,而且補償沒有實質利益:「除了至年終仍放不完的假,就只發給一紙『嘉獎』。」

但法官認為,「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的立法原意,是為了保障特殊職種的工作者,可以確實的拿到加班費,「所以消防員可據此要點,加越多領越多」,所以勞方以此去佐證加班不合理,並不妥當。

資方回應,讓消防外勤人員加班與否,是以整體消防人力考量後的結果,也附和法官的說法,認為「此要點確實也對警消有利啊!」而勞方雖對補償方式不滿,但這種補償方式,是基於行政機關全盤考量後的依法行政,「市府財務吃緊」。且目前「勤一休一」制度,實際上是執勤二十五小時,休假二十三小時,最後一小時是「交接時間」,資方表示:「民間企業都不將交接時間視作工作時間,消防局將交接時間算入工作時間,還寬容消防人員交接完即可下班!」

徐國堯於庭後表示:「問題是:『我可以不加班嗎!』我覺得他們是得了便宜又賣乖,反正他們就是要你加班。」

一個消防員一個月可能要做上360個小時以上不等,但又因為《消防勤務實施要點》當中規定:「每日勤務8小時(總計每月240小時左右)」很多消防員每月超勤100200個小時,且受到《消防機關外勤消防人員超勤加班費核發要點》的加班時數限制,但最多能上請的加班時數卻只有100小時為上限,造成每個月會有100多個小時的黑數出現,等同於「做義消」。

而這些黑數到年終就變成放不完的補休日,最後轉為一紙嘉獎。
張家偉就說:「每個人都被凹一樣的時數,都被給一樣的嘉獎,這嘉獎有什麼用?」
徐國堯質疑:「我今天先不論合法不合法,你為什麼要強迫我加班?勞工若要加班是要經過工會同意呢,那不經過工會同意,也要當事人同意吧。」

資方透過「勤一休一」的制度安排,確實可滿足資方理想中營運高雄市消防體系的人力需求,而徐國堯「人力不夠就是人力不夠啊。」是否真是少數消防員的抱怨,還是多數消防員的心聲,除了在法庭上提出例證之外,仍有賴消防員集體出聲。


(審稿/李明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