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6日 星期一

行南之窗/不想念書就把你退學?高海科大退學制度惹爭議

不想念書就把你退學?高海科大退學制度惹爭議

                                  撰文/莊程洋

2013111日,高海科大校務會議時表決結果,在場多數老師與全部學生代表皆「反對」將雙二一退學制度廢除。

在一片反對廢除聲浪中,贊成廢除退學制度的學生議會代表徐乙仁表示:「其他學生代表反對廢除,是認為保留退學制度可以讓學生不要太過放鬆」。對於表決結果,徐乙仁認為退學制度並不是一個增進學習意願的好方式。「到最後會變成為了拿學分而讀書」,並且「大多數老師到學生快要到二一或三二,一定會想要保留這個學生,就會變成分數評量上的公平性產生爭議,最終成績是否真正反映這個學生的學習成果?」徐進一步表示,大學生要花幾年在這段求學過程中去做生涯探索,那是個人的規劃,而且已有修業年限,學生的受教育權就不應再由其他規定去剝奪。而若要增強學生學習的動機,徐認為校方倒不如創造課程的多樣性(例如開放跨校選課),與降低學用落差(當前市場技術能力與學院授課內容的差距),這對於技職生是非常重要的事。

高海科大教務長張始偉表示:「我想退學制度本身,就是讓學生學習對自己負責任的一個制度」,並強調「這是站在教育的立場上所設計的制度」。「本校再議退學制度,廢除『單三二』的制度,留下『雙二一』的制度,其實是重新再討論『這條線(喪失學籍)畫得合不合理』。因為有些學生確實因家中變故,課業跟不上,因而喪失學籍,這對學生不公平;但面對學習意願極低,又不理會校內輔導機制的學生,就只能讓他自己負起責任。」記者問及,不是有設修業年限,時限一到就會喪失學籍?張表示,修業年限設限,其實也是考量到教育資源有限,而站在功利的角度,將沒有學習意願的學生退學亦然,但「我不願以此角度去將學生退學。」

受教育權是不可剝奪的權利嗎?在台灣,關於「退學制度應存在或廢止」的辯論,其實都圍繞著這個核心問題。若受教育權是人權之一,則不可因任何理由,而立法剝奪某人受教育的權利,但現狀是,台灣高等教育制度裡仍有許多退學辦法。

知名法學者黃國昌認為,「學生的受教權並不是百分之一百絕對的,因為在憲法當中,沒有任何一項權力是絕對的,你都要跟其他的利益做平衡。所以是否要安排一個學生的退場機制,我會贊成。」但,「不該以學生的『學業成績不符合』而剝奪學生受教育權,因為學生的學業成績沒達到標準,是該讓他繼續受教育,而不是把他踢出去。這(退學制度)是當教育資源非常的稀少,牽涉到分配公平性的時候,才會有這樣的思惟。」而他認為,台灣目前並不處於這種情況。

(審稿/李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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