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5日 星期二

讀者投書/台灣版的《南方周末》事件

台灣版的《南方周末》事件

                               李易儒/政大教育

  2013年元旦,廣州的《南方周末》新年特刊原預期登載新年獻詞〈中國夢,憲政夢〉,因影射習近平的言行,遭到中共廣東省宣傳部施壓,修改未果,強制刪改其內容,宣傳部利用極權影響言論、新聞自由之做法,卻受到中共中央與各家官媒否認、護航。
  年初,1313期的《商業週刊》登載了一篇〈統一超再添高家人 高清愿孫女進駐〉的文章,內容是諷刺統一超商的人事異動有「高家化」的傾向。出刊當日,統一超商憤而將之「不上架處分」。商周總編輯郭奕伶女士旋即在商周網站上發表〈抱歉,1313期《商業周刊》在7-11缺席了!〉一文,內容沉重指控統一超商利用通路權試圖操縱媒體。經過廣大網民Email抗議、轉向全家便利超商購買商周後,統一超商不得不發表聲明,以「物流配送作業不及」為由,向消費者致歉。
部分壟斷的市場力量與責任
  根據統一企業2012上半年度財務公告,統一超商在台灣便利超商數的市場佔率為49%,依照美國與歐盟的賀氏指標計算,是市場集中度極高的現象。市佔高、分布廣,加上異業侵蝕,統一超商實則為最大的食品、書報的通路。從「吃什麼」到「看什麼」的市場決定力量,用24小時的營業取代了傳統商店,逐步壟斷了台灣人生活中接觸的資訊。這好比是前些日子台灣反旺中併購中嘉的案例,便利超商是另類的系統商,將內容提供者的資訊上架後賣給消費者。消費者在某程度上,已經被事先安排好可以接收的訊息有哪些。
  我認為,報禁、言論審查解除之後,這種原本新聞局才有的「言論審查權」,在新自由主義席捲台灣的大環境下,也「私有化」到營收超過千億的私人財團手中。在政府機關的「權力」下放民間之後,對於社會的「責任」相對地也應該由個人、企業承擔,秉持道德良知與民主自由的信念,是資本主義中企業社會責任的典範。這次事件,是兩岸三地銷量最好的財經雜誌遭停售,很明顯的,不是因為會致使商家虧損而不賣,是因為其內容觸怒高層而下架。統一超商的企業良知已經淪喪,顯出擁有市場力量後「濫權」的跡象。
  資本主義社會中的台灣人民
  或許有人問,統一超商是私人的,為何不能下架《商周》?
  中介性質的媒體市場真正精華之處,應是全面供給資訊商品,使其交由閱聽人評斷,決定買一不買二。擁有直接對價關係的雙方,是內容提供者與消費者,而非經銷性質的便利超商、系統商,有利可圖的商品,自然能在市場上存活。中介商以自身的判準介入交易雙方,就是一項影響公平交易的行為。尤其,統一超商在市場中是具有部分壟斷力量的廠商,在資本主義社會中,強制下架就是影響公民、消費者利益的措施。
  書報雜誌與零食飲料,在邊際價值(交易價格)上,並無明顯差別。若進一步探討其總價值(使用價值),即可分辨出差異。食物的差異並不會顯著影響人的行動,但資訊的流通卻會改變人的思想、價值觀、行為。保持資訊管道的暢通,也就是言論自由,是需要凌駕企業私利。新聞媒體理應擁有報導損害他人名譽資訊的特別權利,作為促進社會階層間資訊透明化的手段。合理且適當的監督當權者,是社會公民「外包」給新聞媒體的「自由」權利。

公領域的關心
  我與社會系的高教授討論後,對於台灣活潑的公民力量感到欣慰,從士林王家有學生主動進駐組合屋與警察對峙到商周事件爆發後數小時內,就有成千上萬網友在社群網路串連聲援,即可印證。反應即時、散佈快速,這種網路的高效性,已經是全世界人民進階為「能動者」的最佳管道。面對強權,我們需要有更多願意發聲的公民、謹守原則的新聞媒體,在新自由主義、財團當道的浪潮下,捍衛與創造屬於台灣人民的「公領域」,一個暢所欲言、理性溝通的社會。更甚者,當市場上即將有「壟斷者」出現時,公民也必須拒絕誘惑,讓市場保持競爭,以維持社會最大福利──全家便利超商用「買商周、送咖啡」來反制,即是最佳的競爭現象。
  郭總編輯在統一超商宣布復架後,發表了〈缺席的力量—謝謝所有網友與台灣公民〉的文章。其中提及,「即便通路可能形成強權,即便龐大的市佔率可能造成人們心中的恐懼,但是,台灣社會擁有更強大的公民力量。這股公民力量,無法被壟斷、無法被箝制、更無法被消滅,因為,最大的通路,其實在所有人的身上,在你我的手中、嘴上、心中。我們將更警醒,不但要守護台灣的新聞自由,為所當為,言所當言,更要隨時自我鞭策,確保每一則新聞的公正嚴謹,並絕對不會利用新聞版面進行挾私怨以報復的例子。
  我在寫給統一超商的Email中,有著這句話:「你們有權這麼做,但企業已經變質。有權不用,那才是值得尊敬的人,或者企業。」

  僅以向捍衛言論自由的公民,以及嚴守分際的良心企業,致上最高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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